2008年7月31日 星期四
2008年7月30日 星期三
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
自然定律——試析《女幽》

闊別多年再看舞台呈現,雖然很累(慣例地沒睡好)卻心情很好。《女幽》乃壽板李瑞強之作;張忠勇、黃慧思、李瑞強、邱冠南演出,它不是任何一種舞台劇,而是舞踏,屬大馬少有的演出。《女幽》冊子簡介寫到該表演呈現的是“混沌中的輪回,色與戒的相空”。《女幽》共分三闕呈現:琉璃色相、八苦沉淵及鏡花水月。
燈光突滅,整個劇場陷入一片虛靜黑暗。墻上漸漸亮起微光,緩緩照射出畫面。一個剃光頭的男人的背影合着他緩慢的節奏,一筆一畫,沾墨着字。畫面上出現過最深刻的字,可以組成: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出自《心經》)。修道者所修之道,可謂中庸。在色與戒之間達到平衡。
舞者隨着音樂步入,第一闕開始。
鐘聲敲響,修道者開始打坐,遁入冥想。女舞者(女幽/女體的象徵,色者也),持光閃現,隨即消失。爾後三個舞者緩緩入場。琉璃色相,色(欲望)與戒(壓制)的交雜。台上僅出現三組顔色,白色(主色)、黑色(對比色)和紅色及燈光的昏黃(輔色,用於襯托與突顯)。三個舞者,前者著黑、後者著白,位中者則黑白參半。三者表情,隨修道者心緒之起伏而轉變,是修道者心緒的反映。服著白者,喻為正面思維;黑者反之持惡對立,兩者立場鮮明。而黑白參半,按此推理,必然就是兩邊擺渡不定。
色(欲望),對於一個男性而言,往往被視為對女體的渴望(也是男性對於欲最鮮明的索求)。若撇開性別,廣義言之,色還可以包括人類對一切欲望的貪求、對美的迷戀。比如:物質享受、美食等等。從而它一概被打上負面的指標。然而它是人類心裏自然產生的,毋庸學習無需授受,與生俱來的。這是無可否認的事實。琉璃(塵世)七彩炫目奪人,怎會叫人不心動?一場拔河之戰,在所難免
修行者戒色以致清心寡欲,達至修心平氣,頓悟出"空"。然而,戒是人爲的,並非與生俱來。它是後天的壓制行爲。以人爲(後天)對抗自然(先天),必然就會 產生痛苦與難受。然而,對修道者而言,熬過這一切苦,就是重生。於是,台前的舞者,表情總是起伏不定。時而自在浮動;時而緊綳掙扎,時而三者穩居共存;時 而中者左右爲難。他企圖掙脫色欲之誘惑以達心緒平靜。卻因爲雜念滋生,強行戒之而顯痛苦。就如靜坐如果無法靜心,則會走火入魔同一道理。
幾番掙扎,身著黑者最終還是往前,跨過紅矮几(界限)。連帶領著黑白參半者也無從自我地跟隨。他們戰勝了企圖捆綁的戒(非自然),拉著頭頂上的燈(琉璃),掌握著欲望的放釋,表情那麽縱容。修道者抓起一把供花瓣,痛苦地抵抗。難耐沖上極限,他不由自主地灑出供花瓣,仿佛灑下企圖戒掉色的心。自然終究無從抵抗。
第二闕,八苦沉淵。
延續第一闕開始前墻上投影的片段,靜坐不成改抄《心經》。場景換上讓人斃氣的艷紅,刺眼。三個舞者這一次演繹的依然是心緒的換化。然而,爲何貫徹紅色?想必是隱喻著毀滅。據説,抄寫《心經》可以讓内心雜亂的思緒慢慢平復。按此,三种思緒無論好壞正負,都必然抵不過平靜籠罩。三者在台上來去徘徊,仿佛尋找不到出口。它們/他們不再以正負區分,皆同歸納為“欲”。於是,一切掙扎(欲)都將煙消魂散。
欲者,心魔也。魔者,以《心經》(佛法)驅之。《心經》效以驅魔、靜心仿如良藥。它們/他們不斷徘徊,企圖擺脫。卻處處難以安身。它們/他們企圖相依,卻還是低檔不了佛法的力量。最終,它們/他們似受打齋的鬼魂,屈服于佛法,各別捧起一碗飯(祭品),緩緩消散。
第三闕,鏡花水月。(個人認爲,實可與第二闕合而為一)
心緒消散,掙扎不再。修道者筆觸至最終,回復平靜。在第一闕曾出現的女幽,再次上場。燈光漸亮。她悠游擺渡,時而環繞著修道者,時而遠離,再靠近。他不再掙扎,自然地對待,任由她靠近。兩者於是相吸相融。這是自然而然滋長的情愫。莫需刻意隔離,默許自然奔放。這是先天使然的天性/本性。
道者,先天而存,無容忽視。刻意避戒,更是吃盡困苦。那是自然的力量。來到尾聲,終于出現台上與台下的互動。他撿起台前原先鋪好的白布條,遞給觀衆席上的看官,大家也像是事前排演過的一樣,知道要把布條往後傳。像是害怕會破壞了現場的氣氛一樣,大家在傳佈條的時候,速度都非常緩慢。這除了是一個互動之外,更代表著度過(passing)。度一切掙扎,抛開後天的戒與不戒。他放任自然,接受她的靠近,撇開修道者應顧忌的戒,與她舞出一滿台的寬敞,臉上洋溢著歡笑。
2008年7月16日 星期三
愛——淺析《海南雞飯》

《海南雞飯》由畢國智主導、曾謹昌編劇、張艾嘉飾演主幹角色。電影情節圍繞在一個棄婦以祖傳秘方調製海南雞飯,在新加坡打響名堂,開設餐館,獨立帶大三個 兒子。並持有一般爲人母者的傳統觀念,期盼兒子成家立業,承續香火。在發現長子和次子是同性戀者之後,便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老么身上……
早在盤古開天辟之時,創世紀之際,那關於愛情的條律就已被制定下來。人以群居,爲的是不讓人類消失。於是男女結合以產下一代,成了必然的定律。(無形中,亦就成了生産下一代以達至不滅的工具。)
這社會化的定律,讓人們遺忘了真我、本我的情感面。卻,有些人還是無法就此忘卻那欲被壓抑隱藏在體内深暗處的本然因子。這蘇醒的因子讓他們在社會群力錯愕的以爲自己“不正常”。從而失措慌張,卻依舊放不開内心的真情。於是,於是陷入迷惘。
這 世代,這些蘇醒過來的人們,公開的面對自己不被接納的愛情,被視爲異類而投以異樣(甚至歧視)眼光。接二連三來自家庭、朋友群、社會群的杯葛、歧視,最後 的最後他們還是勇敢地面對了自己,擺脫定律,選擇自己所想要的。那一份勇氣,是生存的實證。比起拖泥帶水,比起行屍走肉,比起欲愛不敢、欲去還留的諸多顧 慮,他們是值得被贊許的。不是嗎?
有句老話說“同性相拆,異性相吸”。然而,曝露在現代人眼前的光景,卻在在不留餘地的抹殺這句流芳的真 理。千古歷代,人們都就相信這就是真理。相信這話語背後的原因是人自私的不願絕滅。男女相吸,陰陽相合而恆生,生而不息代相傳。這是自古以來的真相,也是 女禍所願見的不滅。
這相吸與相拆之間,標榜着同性與異性之差異和結合。以此為前提的真理似乎早就透看好人類因另類而膽怯心理。從而摒棄人愛一切美(凴其經驗和感官所直覺的。)的本性。
人 所為之一切,來自神的賦予。人無十全,亦反映出神無十美。女禍造下男女各一,爲的是他私欲的不願消滅。即使知道其之所造並無完美。然,卻因已給予生命而不 忍剝奪。一切人生命中所有的情、欲、愛,都因着人的不完美而加注其身。千秋百代,人盡為情所迷。甚至致死不渝,也還理不清情為何物者亦大有人在。
基 於此,僅有男女相配方被視爲合理。才能被社會所接受。(這是社會機械化的象徵,也是所謂真相的準則!是悲慼的,不是嗎?)劇中三個男生的媽媽,海南雞飯店 的老闆娘(張艾嘉飾),一再看到自己兩個兒子的戀愛路從“正常”到“不正常”而感到慌措,並不願給予丁點認同。不去承認,也不願提起。
劇中她這麽說:“爲何我就不能有一個正常的家庭,有孫子呢?”於是她說:“我還有Leo!”,所有期望應着她那小小而堅持的信念,都托付到小兒子Leo的身上。期盼的是,他能正常地戀愛,能(給她)建立一個正常的家庭。
一 個母親寄予自己孩子身上的厚望,往往是不能被否絕的,以一個母親的身份,挂上一句“這都是為你好”,而不在乎孩子内心的心情感受與想法。更多的更多,被隱 藏在這句話語背後的,亦其實只是一個女人暫且忘掉其爲人母的天職而顯現的那一點屬於女人的自私。自私於其不自覺間所匿藏在兒子身上的害怕失去。(以其一路 走來所得的人生經驗為準則。)
然而,當一個女人在受孕期的時候,就已經將其爲人母的天賦無疑的展現。一個母親,面對外界對自己兒子的譴責 和鄙視時,作爲母親的她毅然不顧一切的去擁護自己的孩子。一切對錯已經不再重要。那個當下,她僅意識到的是,要保護自己的孩子。是的,她的孩子!任誰也不 能欺負。這是任怎麽也消磨不去本能。(或許,當一個女性在出生的時候,此一天賦就已潛在於體内。)
當一個女性,不再是女人而完完全全是一 個母親的時候,一切其所做,皆只為了要讓自己的孩子過得好。是發自内心的,真心希望他們好。卻往往,用錯了方式。而讓其與孩子們之間的陣綫,總是難以成 形。氣他們(孩子)是同性戀只因爲放不下世俗人的目光投射出的異樣。氣他們不回家則是身爲人母的本性使然。
愛一個人,真的需要去在乎其性別?仰或是可以如母親給予孩子的愛一樣全面無保留?若要真的愛上了同性,那又有何奈何?若要真的可以克制,那又還會是愛情嗎?自古,隨愛而生的還有更多外在紛擾。於白霧中往前踏腳步,似乎並沒有誰能放下顧慮大步跨去。
12:39am16072008思緒疲憊,修
2008年7月12日 星期六
誤詞——淩遲
疑兇手殺女後凌遲屍體
警力尋眼珠鼻子
(台北10日訊)香港美女楊詠琴在台北遭碩士男友割喉毀容兇案,更挖出她的兩顆眼珠及削去鼻子帶走,警方仍在努力尋找。
因楊詠琴死狀極慘,警方懷疑馬翃可能先迷昏或殺死女友后,再用刀慢慢凌遲屍體。中心診所醫院身心科醫師李光輝昨天分析,馬翃可能是基于犯罪的迷信,虐殺對方后,深怕對方報仇,所以挖走雙眼,讓死者死后看不到路,不能回去找他。另有醫學理論指出,兇嫌帶走的,是自己最迷戀的身體部位。警方調查發現,兇徒手段殘忍,懷疑楊女被殺前,可能先被迷暈或用棉被焗至窒息,再慢慢用刀凌遲屍體。精神科暨心理衛生中心主任楊聰財說,兇嫌殺人后,可能帶走他最迷戀死者的明亮雙眼、高挺鼻子,象征兩人死后仍然要在一起。不滿女友要求分手
女死者楊詠琴(21歲),疑兇是38歲的馬翃(有竊盜前科),是美國西北大學電機碩士畢業的高材生,因不滿女友要求分手,前日闖入台北縣中和市女友住處殘殺女友后,再跳樓身亡。警方說,楊女被發現時,穿T恤及內褲躺房間床上,頸部一刀深及頸椎骨,幾乎與頭顱分離。殘忍的是臉部幾乎被毀容,兩眼珠遭尖刀挖走、鼻子軟骨部分削掉、上嘴唇也幾乎被削掉,左臉頰、左顴骨各一刀,下巴兩刀,而現場竟然找不到挖出的眼珠及被削掉的鼻子,疑被兇徒取走。警方也發現楊女乳房上方有刀傷,兩乳有數十處輕微的刀刺傷。初步發現,頸部刀傷可能是類似菜刀的兇器造成,其余刀傷應是水果刀或生魚片刀劃或刺所致。
新聞原載:http://chinapress.com.my/content_new.asp?dt=2008-07-11&sec=world&art=0711wf19.txt以上,乃一則甚數轟動的新聞。畢竟該富少殺人手段的殘忍度,總是叫人看了於心不忍。想必,定引起許多人對該新聞的關注。
夜報一出,有個同事就拿著報紙問:“這‘淩遲屍體’可以這樣用嗎?”、“淩遲”可以當作一個動詞來用嗎?經一番討論,有人提出所謂“淩遲”似乎不應該用在屍體之上。畢竟那是中國古代十大酷刑之一。點名為酷刑,必然就是使用在活人身上才對。
因不甘心之緣故,下班回家便在網絡上搜尋了一下。得到的結果是:
*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這是明朝的規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更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禎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叛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摘自:http://vm.nthu.edu.tw/board/history/talk/messages/2587.html
此文出自《歷史的瘋狂》笵烔著,1991,雲龍出版。
由此,乘時間尚早(日報還未印刷),我撥通報館的電話,和夜班的同事說:沒有特定的詞彙可以用來形容這樣的手法,或許應該以描述的方式撰寫更爲妥當安插一個“淩遲”。
隔日閱報,所見如舊。
2008年7月10日 星期四
專詞——觚、爵

話 説京奧逼近,中國北京陸陸續續在為京奧做準備,包括一些裝飾。以植物堆積成的其中一件飾品便是上圖右邊這個讓許多人摸不着頭腦的東西。那叫爵,是西周時代 的青銅器之一。然而,在編版的時候,卻怎麽也想不起它的名字,在在體會書到用時放狠少之意境(中國文化上的,究竟都跑哪裏去了?徐子通史課讓看的額外資 料,似乎都不見得有記牢了~)。而李白的將進酒“莫使金樽空對月”又一直在腦海裏咋咋跳,甚難集中思考。看到新華社的圖説竟然寫的是“茶壺”,更是冷汗直 冒。此外,也埋怨報館爲何不讓編輯部的電腦都能上網,否則不下三分鐘,便可查出個所以然。
在緊迫到連喝一口水的時間都沒有的時候,竟然還得乖乖地靠印象翻字典,查個初步。得到的結果是“觚”,之後再抓緊時間用主任的電腦在google搜了一下,圖片才刷出來就看到“爵”也沒看清文字,就認定是它。回家重搜,才發現認定得太快。
所以,來溫習一下吧!

商朝和西周前期,酒類器皿佔青銅器裏比例最大。有些造型更代表了當朝的藝術水平。
飲酒器:觚、爵、觯、角
溫酒器:斝
盛酒器:尊、罍、瓿、壶、卣、盉、鸟兽尊、兕觥、方彝
挹酒器:勺(斗)
從外觀而言,酒器可分三足器和圓足器兩種。
爵,身作長圓或方形,前有留,后有尾,圓口上有一對立柱,身側有作爲把手的鋬,下部有三足。
觚,酒器中數量最多的飲器,其造型特徵為喇叭形口,下與器腹通連。腹下的圈足敞開,與器口形成相對接的兩個圓錐體,造型修長、優美。
其餘器皿資料:http://hxds.i-bx.com/Html/carve/200712/20070116152110.html
2008年7月8日 星期二
重逢 VS 漠視
那時我遺忘了的一顆悲傷
今夜沒有昨夜的美
你在蠶蔟之間徘徊以
爲蝴蝶已經形成了永恒的彩麗
我在這裡煉修白骨觀
丟卻下所有蠶蔟與蝴蝶牽連的段段絲
蜘蛛拉扯開朦朧相間
設下陷阱 靜待
“我就覺得很像很像”
你的聲音不斷迴旋在我紛雜思緒中
臉上你的表情如斯激動
爲我們這不期而遇鋪滿笑意
和那你努力隱藏的泛泛淚光
我才知道久別 異地 重逢
除了感動 還有一抹驚訝的狂喜
那時我遺忘了一顆悲傷
晝與夜交替的存在
我們在無數個爭執妥協中走來
加插一些難過一些欣喜
重逢在那口門
總是告訴自己要微笑看你
“做什麽?”
你總是開始的第一句話 在再看到我的時候
“沒有啊!”
我給你的第一個回應
雜亂
我們沒有激動沒有狂喜和淚光
這樣的相遇不是不期
等待 讓感覺死去
我們就只是正好這麽同道
那時我遺忘了一顆悲傷
氣溫僅有十二度 風起氣色白灰淡暗
走在這冷的路
風透不過我軀體 只能周圍而過
冷寒在這裡 提醒我是冬天
來去哪裏隨我高興何如何如
下午四點 街燈已經打出昏黃
我自溫室出走室外 寒風未曾間斷過
直至我又到了樓裏隔間
扯下脖子纏繞的圍巾 踏步往内
那刺骨的寒冷未就這麽退去
我一路思索 愕然驚覺我幾乎遺忘了
一年等於三百六十五
(2:58pm持續顫抖•冷風不假•傳來canon in D鋼琴六分〇四版14122005)
漠視
然後我忘了憂傷的理由。
你離去的時候,我們是快樂的
淩晨的永和豆漿店 純濃的米漿香
失眠空地階梯暢談迎接維藍和日出
保齡球場滾動的球 燃燒的煙 溫熱的咖啡
醉倒在冬風刺骨的魚池邊
那日子再也不會有
然後我忘了憂傷的理由。
告別你的時候像
是告別桌前那相伴許久了的舊合照
那麽難以割捨 卻還是
被插入廢紙堆裏 假裝它不曾存在一樣
日子不會再從來 任誰都懂這天生使然的規律
然後我忘了憂傷的理由。
淹沒入這荒涼的城
和著冷漠的步伐 隨波逐流
“你怎麽活得那麽不在乎?比過往更冷?”
再見時, 她怎麽說
仿佛像忘了憂傷的理由
一樣
我忘了去在乎
然後,我忘了所謂理由。
(12:19am 12052007)
注:〈重逢〉和〈漠視〉撰寫的時間隔了兩年。寫了〈重逢〉之後,再也不曾重看。近日發現兩篇東西竟有相似之處,有點驚訝這樣的自我抄襲(?)仰或是一再重逢的悲傷/憂傷並不曾消失所促成,欲漠視又不能。或許是兩個撰寫時候的城市(前者撰寫于臺北·淡水;後者寫于吉隆坡·靈市)都共同隱藏着這樣的情愫?更或是我,潛逃跨了一個海,仍舊沒有走出屬於自己的另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