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次過見了三個久未聯絡的老同學。剛簽字結婚的兩人正攜手朝向同一個人生方向邁進;剛展開戀愛的她,和十八嵗情竇初開的少女一樣,在甜蜜的幸福之中給自己添憂傷。老同學的聚會啊,總免不了的“想當年”情節沒有在我們之間發生,或許是這次聚首時間匆忙,在當下生活的步調裏一人一小段就過去了。這樣的見面沒有隨思緒傾瀉而來的懷舊,反而體現另一種充實。
兩個人彼此相愛,能互相廝守着彼此繼續走下去的,除了一紙婚約難道就再也沒有別的了嗎?“不結婚你幹嗎要戀愛?”諸如此類的問話,會跟着欲逃脫正規的思緒排山倒海而來。亦同時激起我還無法理清的反問:結婚之後又怎樣?生兒育女之後又怎樣?愛得很徹底的時候,我或許曾閃過想結婚的衝動,卻是一閃即失的火花。在平淡的相處中,一段感情怎麽躍進,靠的只能是彼此的心。如果說結婚生子是繼續維繫情感的方式,這或許是避開分手局面最見效的方式,卻也最可悲。用新生命、用責任讓彼此都不能輕易逃脫,壓制到最後我會只想挾持自己逃走。這一切,只因爲我確信,婚姻是愛情幸福的一部分,而非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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